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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--卫生陶瓷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--卫生陶瓷 适用范围:卫生陶瓷 认证单元划分: 坐便器、蹲便器、小便器、洗面器 注:同一生产企业、同种产品,但生产场地不同时,应作为不同的认证单元。 每个认证单元产品的详细认证范围应在认证证书或附件中予以界定。 认证流程: 1) 认证申请 2) 初始检查(包括资料技术评审和现场检查) 3) 产品抽样检验 4)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5) 获证后监督 下证周期:90工作日 所需材料: 1) 书面申请书; 2) 认证委托人、制造商和生产厂的营业执照; 3) 认证委托人、制造商和生产厂的委托关系证明(如授权委托书等。当委托方为经销商、进口商时,还应提交经销商与制造商、进口商与制造商签订的合同证明) 4) OEM/ODM 的知识产权关系证明(适用时); 5) 产品工艺流程图; 6) 生产厂组织机构图; 7) 产品质量水平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型式检验报告(由具备 CMA 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,一年内有效); 8) 生产厂按 GB/T 19001、GB/T 24001、GB/T 45001 分别建立并运行质量管理体系、环境管理体系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证明文件;及能源管理体系 证书有效期:5年 执行标准:GB/T 35603-2017《绿色产品评价 卫生陶瓷》 |